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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个人信息 问答

孟雪的问答 大家都在问>

  • 已解决 关于婚后购买的房产,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称可以更改吗?

    答:做公证更改。

  • 答:不用交税,因为没有房产证。

  • 农民户口的职工单位是否给上住房公积金?

    答:不给上公积金。

  • 购买小产权的房子有风险吗?

    答:有风险,因为没有法律保护,没什么保障。

  • 已解决 我是外地城镇户口,我想在老家自建房,请问能领取公积金吗?

    答:用这一点来取公积金是取不出来的,要采取别的手段。

  • 在北京购买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北京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但是,得先看你条件够不够。 比如,是不是北京户口,不是的在北京有没有5年以上社保或5年以上纳税证明,还有一点就是公积金缴纳满不满12个月。

  • 已解决 买了一套二手房 除了净房款还需要交多少钱啊?

    答:按实际情况交,一般分为这几种税,1,契税,2,个人所得税,3,营业税,4,土地增值税(这个只有底商才交) 个税都是1%。 契税,1.分房子面积大小,90平米以下并且房主是唯一住房,你也是唯一住房的情况下是1%。90平米(含90)以上140平米(不含140)以下,并且双方都是唯一,需要缴纳1.5%的契税。140平米(包含140)的情况下是3%。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有任意一方不是唯一的都要缴纳3%的契税。 营业税,5.4%。在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情况下需要交付。 中介服务费,成交价总房款的2%。 百分比我都说了,你按照自己具体情况对号算就可以了。

  • 已解决 朋友用我的房子在银行贷款,我们之间该如何签订合同能最大限度的规避我的风险?

    答:用你的房子? 如果出了问题银行是要找你的,银行不会去找你朋友,所以这样的事风险很大,不要去做,不管是你什么样的朋友。

  • 已解决 听说这要概一个大垃圾场啊,知情人士说说。

    答:据政府里的客户,透露,还在审批规划,确实是要在那边建一个大垃圾场,而且城建会批准。 此消息据实。

  • 已解决 北京买房时贷款、过户谁先谁后

    答:从简单流程来看,基本上是:“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收齐基本资料→房产实地评估→银行笔录、面签、交首付款→批准贷款→过户→放款→领新房本→抵押登记”。

  • 已解决 转租的概念定义,转租与租赁转让的区别

    答: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   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 已解决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开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和意义?

    答: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此税。 根据该条例的立法精神和有关规定,在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是:(1)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2)抑制房地产投机和炒卖活动,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由于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收入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对增值多的多征,对增值少的少征,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地产的炒卖投机行为。(3)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第三产业是我国今后需要重点发展的产业,在第三产业中,房地产业是高附加值产业,这无疑成为开发新税源的重点。 开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增加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 已解决 北京二手房交易 交了定金不买还能退?

    答: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

  • 【建外SOHO】北京建外SOHO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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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房”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