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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败了3.6%的同城经纪人
答:也可以去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
答:水田建房是什么概念?是在水田里建房子?
答:莲花新城有两期的,一期已经交付,二期已封顶,估计快了!
答:没签正规的就业合同均均不存在很大的损失!
答:买房的过程是消费的过程,肯定有风险的,至于损失就看协商了!
答:向法院对该拍卖行提起申诉,强制执行对合同的执行!
答:贷款具体得看各银行对房屋的审核,建议找投资担保公司!
答:现在买卖签的像签租赁,至于涨不涨,真不好说,只能说机会!
答:客厅隔出来 ,或者餐厅隔成小房间!
答:只要你保证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不会莫名其妙的赶走...
答:随便买南京那边的房子!
答:凭装修发票可以有相应的补偿的!
答:提供一年社保或纳税的证明!
答:算违约的,通常解决办法是,在中介,和网上把房子租掉先作废您的合同,然后下一份合同即生效,避免房主的控制期!
答:可以的,公证一下就行了
答:和2011的政策相同,政府还没有新的政策下发!
答:不应该是发霉所致,可能是漏水
答:一、办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所需材料 ①民政部门核发的《《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②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③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④现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约、租赁合同等); ⑤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存款单证实书和本市他处无住房的证明; ⑥其他相关证明(无子女军烈属、无子女60岁孤老、残疾人证明等)。 ⑦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 以上材料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二、办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所需资质 ①家庭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符合规定的期限(现为6个月(含)); ②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为8平方米(不含)); ③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 ④年满60岁的孤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 注: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事项编码 JS010000JS-SP-0007 权力类型 行政审批 所属部门 市住建委 监督电话 83734720,8327813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 丰富路127号住房保障处 办理部门 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联系电话 84221325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140 承诺期限 139 主体性质 法定 委托机关
答:可以,但是得房子没有抵押!
答:剑桥幼儿园,金陵中学河西分校,建邺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