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电话联系经纪人
打败了1.8%的同城经纪人
答:房屋赠与的保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赠与必须到相关权属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过户税费。
答:对,既然已将房子公证为共同财产,自然任何一方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只是不能单方全继承,只能按份继承。
答:首先,向贷款银行申请还贷,还贷成功后从银行取出产权证,房产所有者带着房产证及相关手续同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答:买旧房的时候是需要了解当地政府的规划的,有些路段是有新规划的,旧房拆后可能便不能再建了。不过,对于此类,当地政府一般会提前禁止这些区段的房屋买卖的。
答: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控及房价相对不太合理,房价总体下降是必然的,但个别地区地段特殊,若不是调控的话,本会大幅上涨的,在目前态势下,大幅上涨便不可能,但小幅上涨却是不可避免的。
答:对方没办房产证,必须找原房主带着房产证及相关证件与你一起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该房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就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后才能过户。过户时需缴纳营业税(未满5年全额征收),交易手续费,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个税原则上由卖方缴纳,但在实际运作中,一般房主都讲净收价。所以,实际缴纳税费均是买方承担了。
答:这块土地应该赔偿最先划归者,因为从归属看,此土地的使用权者是初始承包方,虽然在后来的实际使用中有所变更,但这并没有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认可(尤其是书面认可),况且本地的使用变更情况完全未知会集体经济组织,更胜者这种私下交换使用权的情况连书面协议都没有。打官司来讲,讲的是证据,并且还要考虑其合法性,合理性。可以说,私下口头协议在打官司时是无效的。
答:房屋所有面积与土地使用面积没有绝对的关系,一般来说,楼层越高,分摊到的土地使用面积越小,楼层越矮,分摊到的土地使用面积越大。所以,440平方米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不能确定,关键看该建筑的楼层及房屋公摊面积。
答:在成都周边县城的农村买房子,可以买到有土地菜园子的房子,不过,这些房子肯定不是商品房,不能在房管局过户;价格应该在1000-2000元(每平方米)之间;双流,新津,崇州,大邑,都江堰等地都有,没有当地户口更难成交。
答:若果房子是商品房,并已取得房产证,此房便可贷到款(当然房龄不可超过申贷银行规定的最长年限)。至于商铺与住宅的问题,住宅与商铺的贷款额度是不一样的,哪个更高呢?不是绝对的,关键看地段.
答:不可以,买卖与租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过户了便是买卖,铺子的所有权便是你的了;若果是转让(其实就是有转让费的租赁),你获得的只是铺子的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属于原老板,原老板到期可收回,若连租赁合同都没有,原老板随时都可让你走人的。所以,你若想得到此铺子的所有权,你们必须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
答:此情况较复杂,要分情况处理.1.看当时协议有没有约定办理过户的最迟时间,若已超过约定时间,就需了解是谁未履行协议,导致未及时过户,若是甲的原因,乙可要求现在过户,若是乙无故不过户,甲有权要求收回房屋;2.若协议未约定时间,乙要求过户,甲需积极配合乙过户;乙若无故不过户,甲有权要求收回房屋。
答:夫妻共同财产买卖,过户,必须夫妻双方签字,单纯户主签字无效。
答:买卖好过赠与,赠与的税费高得多。
答:首付两成不太容易做到,按现行政策,能首付三成就很不错了。
答:按国家政策,只有商品房才可以上市交易,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交易,法律上不给予保护。
答:国土局无资料,可能是资料保管出了问题,可以请土地局的追查一下。如果原本就没做资料,需在缴纳相关土地税费后补办土地证(前提是该土地是合法的)。
答:电话催缴或业主前往时面催,当然,以前欠下的需补交。
答:打业主电话,请其前往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