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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看你租赁合同里有没有备注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咯,没有的话这个费用还是你出,除非你不住这个房子了和业主解除租赁合同,要解除租赁合同的话你还是占道理的。
答:你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财产了,08年至今供楼是你夫妻一起供的,首期双方都有份。
答: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遗嘱指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无法分得房产的,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说服立遗嘱人改变心意重新立一份遗嘱。
答:第一步是要保证房子房产证在无抵押状态即没有银行欠款,第二步拿着房产证携父母及三人身份证去国土局,国土局有个窗口办理赠予的。
答:合同法186条和192条没有冲突,即使是已经过户了,B没满足赠予的附加条件,A是可以收回房屋的,但是得再过一次户了。
答:你说的情况应该是还有所保留的,侯女士和袁除了债务关系还有什么关系吗?房产证在银行做抵押原件应该是在银行的怎么又跑到侯女士手上去了呢?是不是侯女士出的钱帮袁还的银行欠款?二手房买卖像首付款这么大数目的资金一般是找第三方金融机构监管的。
答:没有房产税了,契税按首套房算。
答:像这种问题除了对薄公堂,还真没什么好办法可以解决
答:第一套房子月供贷款利率低,还贷压力不大。深圳这边目前100万想全款买套三房选择范围不大,况且现在购房贷款利率相对你第一套房高很多,建议这100万全部拿来作第二套房的首付,结合你和你太太的收入,你们买这第二套房房款加费用总价控制在180万以内比较合适,非深户是买不了第二套的。
答:非深户社保不满一年不符合过户条件,即使付全款也买不了。
答:公公过世,婆婆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婆婆享有新房的产权,该怎么分就看婆婆咯,嘿,谁日常里对婆婆怎么样,婆婆心里应该明白,三个儿子儿媳心里应该也清楚~
答:购房合同备案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答:口头约定是很难有法律保障的,更何况是20几年前得,亲属作证没有说服力,房屋的受让方可以说是没有赢这场官司的可能。
答:这个需要你和你哥哥协商的,你哥哥没意见的话,签署一份协议标明你叔叔的三间西屋归你就可以了。
答:你这里说的房子应该是多层框架结构的普通住宅,墙体出现裂缝应该是施工期间造成的,对房屋的损害也仅限出现裂缝而已,不会有什么不良隐患。
答:如果你已经付清全部房款的话,是可以找开发商协助补办房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取消预售许可。
答:不到一年的房子能交易,未满五年的房子比满五年的房子交易多出的费用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另你供楼不满一年,赎楼时银行的罚息会很重。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答:国土局现在过户写两个人名字的话是要求两个产权人都符合过户条件的,你母亲外地户口,又没有社保,不符合过户条件,过不了户,不是多交多少费用的事。
答:你爸有权立遗嘱,他指定给女方有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即使是婚前财产,是再婚,夫妻是第一遗产继承人,子女才排第二位。你们能做只两种,让你爸爸立一份遗嘱,继承人写你姐弟;或是说服女方写一份申明,申明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然后把这份申明拿到公证处做个公证。